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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文件精神,西影路派出所要求辖区所有住户必须按现有住房情况进行户口登记,不能出现人户分离的情况。
为此,经学校相关部门与西影路派出所协商,拟定于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30日集中为东院21#-25#楼住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请通知本单位和部门的相关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,到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(行政楼311)开房号证明,并带上现有户口本到西影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特此通知。
资产与后勤管理处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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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与后勤管理处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